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商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13-03-27 字体: [ ]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通过建机制、实基础、抓落实、促发展等举措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商务局门户网站和网上行政审批系统2个公共查阅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局的相关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工作奖励机制,有力促进我局信息工作的提档升级。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四川省商务厅网和广元市商务网为信息载体,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并逐步完善。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健全了工作制度。我局制定了《广元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广元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广元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广元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广元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广元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广元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8个办法。三是深化了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涉及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等政策及时发布,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了解内容,确保了工作的透明度。四是规范了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凡是能够公开的信息,最快速度通过广元市商务网、四川省商务厅网站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7条。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公众需要了解的商务政策与信息,通过通知公告、部门动态等栏目及时发布;二是促进商务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三是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预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四是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五是公众关注的民生工程、支持项目、资金等的公示信息。2012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业务咨询电话、12312举报投诉电话、信访等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局;二是利用商务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开通的“地方商务之窗”和我局自办的“广元市商务网”及时报送和公开各类信息。同时我局利用自办网站设置的“行业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栏目,及时公开种类信息和工作动态。三是完善建设,打造全面信息公开平台。在本局网站、商务之窗、市政府网等建立了网络有效链接。利用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共享数据,利用市级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与部门收发公文。2011年12月对机关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充实了信息量和栏目,建立了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公示的公共服务平台。四是民主监督,切实促进信息公开。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考评活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等,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全社会广泛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从根本上保证政务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下的高效率。五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信息安全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确定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等级,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做到“上网的不涉密、涉密的不上网”,保障信息安全;强化政务外网技术安全防护措施,在服务器上装有防火墙及防篡改系统,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可靠运行,目前我局网站已经安全运行2年多,2012年度网站访问量达42139次。
四、存在问题
我局201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机制尚欠完善,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五、改进措施
(一)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一步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优势。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服务型政建设的的重要形式,与本局具体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认真学习《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按规定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广元市商务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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