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4〕33号
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