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5〕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广元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