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军供站(采购人)委托,拟对新建接待部队餐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第一次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CGK-2017-003。
二、招标项目:广元军供站新建接待部队餐厅中央空调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资金:36.646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金额:人民币36.6465万元。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1包,即:新建接待部队餐厅中央空调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6日。
(二)获取地点: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科免费领取并报名登记(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三)获取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按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要求填制好《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鲜章),并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到我中心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开标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多功能室。
九、信息发布
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