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8〕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