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