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2-10 字体: [ ]

(1)精准界定属性。坚持公益导向、生态优先的原则,将原国有小型森工采伐企业“剑阁县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剑阁县国有林保护处”,性质界定为国有公益性企业,明确为保护和培育剑阁县零星国有森林资源和开展林木种质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职能职责,管理全县444处1.1万多亩零星国有林。(2)妥善安置人员。采取县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按人均年工资不低于4.5万元的标准核算人头工资。全部职工按规定纳入社保体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地方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共安置在职职工21人,已经全员到岗。(3)健全管理制度。挂牌设置“国有林管理股”,负责“剑阁县国有林保护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职工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加强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健全企业会议、学习、考勤、考核、财务管理等制度。10月下旬,改革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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