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整改库存隐患。对县域内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30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进货量、销售量和剩余储存量等情况进行统计筛查,重点检查储存场所货物堆码及防火、防潮等安全管理现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采取限制销售、停业整顿等措施处置。目前,检查经营单位50余家,整改安全隐患30余个。⑵规范经营行为。划定县城区和乡镇烟花爆竹禁销区,明确销售选址地在外部距离、建筑物结构等方面安全条件,取缔前店后宅、无证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目前,苍溪县整治安全条件不合格零售点4家。⑶严防非法流通。推行实名购登记、可疑情况报告制度,零售店登记购买人、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发现大批量购买等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应急管理部门。加强运输管控,由批发企业统一向各销售网点定量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