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1-11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5121)。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5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1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4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23条,人事信息15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其他信息1390条。通过“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1428条,“广元建设”微博发布信息245条,“广元建设”微信发布信息7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3件准予部分公开,已按期办结;2件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已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

(三)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做好“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政务公开栏目全年发布信息141条。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对网站实施“IPV6”改造,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

(四)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例会,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落实资金,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定期对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予以通报,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五)互动交流回应情况。2020年,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共回应解读信息304件。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5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13次。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开。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3

7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4

12

459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8

0

57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

减少3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4038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