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197号,邮编:628000,联系电话:0839-33086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405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类353条、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通知类33条、其他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要求,制定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做好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建管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实行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四)监督保障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重要手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到各科室,明确中心办公室负总责,资金归集科和信贷业务科具体负责年度归集使用计划、业务资料下载中心等栏目,客服和培训科负责党风廉政、人事等栏目,稽核科负责政策解读、信箱回应等栏目,信息技术科负责网站安全维护保障。同时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规范各项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纳入对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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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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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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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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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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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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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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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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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112.5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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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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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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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