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1-18 字体: [ ]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39-3310501;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环保法定职能,坚持环保信息全面公开,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0年,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1741条,网站访问总量达57万余次,上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总数253条, 4610月份月度政府信息报送数量居全市第一;上报到生态环境厅网站信息271条;“广元环保”微博发布信息8986条,现粉丝数为13744, “广元环保”微信发布信息1280条,现粉丝数为3143。 “广元环保”荣获“微政四川2020年度十佳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称号,在全省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账号影响力排行中位列第六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办结。

(三)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的要求,规范“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网站实施“IPV6”改造,进一步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栏目查阅检索、附件下载等功能,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信息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建立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优化人员分工,落实专职人员,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五)互动交流回应情况。2020年,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527日,通报2019年广元市环境质量状况及2020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928日,通报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有关情况;1028日,公布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普查结果;1217日,通报2017以来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广元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作解读。共受理网络新媒体舆情53条,其中书记市长信箱4条,局长信箱12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8

+111

3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17

6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5.92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