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广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截至2020年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0条,行业动态信息232条、工作动态信息284条、机关建设信息72条、网络体第14条、组织体系信息38条、企业发展信息38条、农资农技信息31条、安全稳定信息100条、政务公开信息26条、其他信息175条。因我单位无行政执法权,故无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办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围绕为农服务,突出公开“三农”政策。突出公开抓改革发展以及为农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亮点措施、成效。突出公开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社有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通过“广元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四川合作经济网”“西南商报”、“广元日报”“总社直报平台”等进行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分管责任人,在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社每年初对各科室、直属企业及县区下达目标任务,每季度对全系统信息工作进行一次汇总通报,督促落实,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及直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互动交流回应情况。2020年,网站收到群众留言2条,通过单位网站办结留言2次,回复平均时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市办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