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1-01-20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人防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广元公安信息网”“平安广元”微信微博平台以及新增设“96110民意警务热线”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定期发布日常治安信息,及时发布重大案(事)件处置情况,通报社会关切,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0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增设了“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对局涉及营商环境的文件、政策、内容等依法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全年通过“广元公安信息网”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更新发布信息3105条。其中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47条,微博公开信息2738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加强与网民沟通,引导了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落实2名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相关警种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配合。确定文件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后由办公室把关,从源头上保证文件的公开性和保密性。同时,对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市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公安工作相关业务信息及财政预决算、政务采购、重大民生信息、提案建议、招考录用等工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全力做好市政府网站保障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要求,对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细化,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

二是着力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平台。打造网站和新媒体一体式矩阵,发布转载重要信息,加强网上互动,办活办好“平安广元”“两微”平台。

三是做好网络管理规范维护网站正常运行。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良好,网站安全防护能力有所增强,具备网页防篡改技术设施,全年未发生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各相关警种部门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的考核,制定了考核标准,进行每季度一通报,计入所在责任部门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815

增19906

1557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4751

减86415

298336

行政强制

5039

减2137

29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

减2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042余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