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广元经开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市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和5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广森防指〔2021〕3号)要求,为有序高效推进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现将《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区、乡镇参照此方案制定本级方案。
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一办六组”机构设置和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为有序高效推进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人员设置
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由市森防指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市林业局、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民宗局、民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气象局、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组 长:刘继洪 市森防指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
市林业局机关党委书记、工作组副组长李文采负责领导工作组开展日常工作,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承担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职责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2.指导建立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护林人员的一线责任;
3.组织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
4.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灾损评估等工作;
5.指导、推动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防火装备建设;
6.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灭火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区内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及周边的火灾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建立台账,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制定火灾应对方案。
8.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建立群防群治防火网络体系,完善基层群众参与防火的奖惩机制;
9.推进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和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
10.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和指挥部分工,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任务分工
市林业局:牵头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灾损评估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灭火相关工作;指导、推动林业行业防火基础设施、防火装备建设;推进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和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提供全市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产品,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服务;组织、指导各县区气象部门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森林防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参与制作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民宗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区宗教活动场所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林区宗教活动场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防火装备建设;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持续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违规祭祀用火的管理;协作林业部门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周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林区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各地田间火源管控,引导改变农业生产性用火习惯;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广城乡治办〔2020〕15号)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督促市内森林类A级旅游景区开展防火宣传,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将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按照《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广城乡治办〔2020〕15号)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城管执法局:发挥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按照《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广城乡治办〔2020〕15号)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指导各县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业务培训;开展与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联合训练、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完成指挥部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运行规则
(一)会议制度
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在防火期内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防火形势,总结安排工作。
(二)沟通协调机制
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渠道,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联络员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加强联系,及时互通信息。
(三)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检查、挂牌督办、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对指挥部决定事项、市领导同志批示、重大森林火险隐患和重大工作问题,由整治组挂牌督办,严格落实。不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和县区整治工作完成进度,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监督检查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加强跟踪督办。
(四)“红黑榜”通报机制
建立成员单位和县区隐患排查整治“红黑榜",对火灾预防和隐患整治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县区,纳入“红榜”表扬;对工作推动滞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榜”通报,并持续跟踪整改,抓好督促落实。
(五)信息报送机制
各成员单位落实信息专员,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向整治组报送本单位、本行业相关工作信息,每月报送月工作总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市林业局及时搜集、汇总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总结、经验做法等,不定期向信息综合组报送要情简报,反映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动态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