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广元利州、青川等市场监管部门特邀当地人民检察院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促、监督、指导。
完善组织体系。各地主动将人民检察院纳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经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一道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督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共同监管执法。联合检查组详细了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现场查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和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产排污等情况,实地督导重点安全隐患处置情况,并对各部门检查过程及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和监督。
确保取得实效。如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监管不严、履职不力等问题,检察院将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监管力度,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并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