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365121)。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按照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1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统计信息1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06条,人事信息18条。通过“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1127条,“广元建设”微博发布信息122条,“广元建设”微信发布信息778条,“广元建设”抖音发布信息15条。
我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全年处置网络留言、网络问政200余次,基本做到了及时调查回复,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作政策文件解读10余次,特别是对《一张图看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改革“广元模式”》的图解,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公开后,被澎湃新闻网、省住建厅官微转载,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网站8件,邮寄信函3件),已全部按期办结;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日常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发布。各科室、局属单位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了优化,先后调整优化栏目5个,增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1个,对法定公开内容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完善。二是加强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例会,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定期对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予以通报,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1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1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