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1-18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365121)。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按照制度、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1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统计信息1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06人事信息18条。通过“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1127“广元建设”微博发布信息122条,“广元建设”微信发布信息778,“广元建设”抖音发布信息15条。

我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全年处置网络留言、网络问政200余次,基本做到了及时调查回复,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作政策文件解读10余次,特别是对《一张图看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改革“广元模式”》的图解,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公开后,被澎湃新闻网、省住建厅官微转载,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网站8件,邮寄信函3件),全部按期办结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日常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发布。各科室、局属单位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了优化,先后调整优化栏目5个,增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1个,对法定公开内容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完善。二是加强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例会,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定期对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予以通报,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1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