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如需查阅可登录该网站查询(http://cgj.cngy.gov.cn/)或与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839-3275592,电子邮箱:81059475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等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0条、人事信息7条、行政执法信息62条、其他信息2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日常考核,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信息。
(四)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依托局网站现有“信息公开”栏目,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进行页面改版,优化栏目检索功能,强化页面防篡改防护。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共发布和更新信息520条,微博官方账号发布信息2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条,通过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四川城管在线、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发布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相关稿件41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调整充实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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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1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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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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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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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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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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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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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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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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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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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447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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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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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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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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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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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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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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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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