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财政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79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3条,主要包括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和专项资金等。在财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6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67条、法规政策类126条,专项资金、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类信息共51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类信息8条,优化营商环境类信息93条,我为群众办实事类信息22条,党史学习类信息6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9件,涉及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债务限额预决算、政府基金决算、国有资本决算、社会保障决算等内容,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部门分管责任人,在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要求各科室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全面地报送政务公开信息,不断提高信息稿件的数量与质量。着力推进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抓好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三是建立财政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敏感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新冠肺炎疫情等方面的政务舆情,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主动性、针对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增加专题专栏。2021年我局网站增加了党史学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依法行政等专题专栏,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向社会展示财政相关工作。二是建设集约化网站。联系电信公司,将局网站统一纳入集约化管理,更加快捷的管理网站。三是开通“广元财政”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负责公众号的运营,及时发布广元财政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年初分解目标任务,年中进行政务工作半年检查,年末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信息进行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日常监督常态化,每月对本系统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检查一次,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及直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通过网站将全局政务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财政网、文件、简报、电视、报刊等载体,对财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四是在网站首页公开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函来访地址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