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广元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增强依法公开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公开平台的管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广元市统计局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50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43条,主动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信息200余条,按时按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约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确保回复内容满足申请人需要。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现已全部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按月、季、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分析以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成果,及时通报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效,做到月度数据及时公布、跟进解读,季度数据、年度数据及时上网,大型普查数据及时解读。按要求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等涉及本单位的行政法规文本,对照行政法规、规章等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在局网站公布,持续推进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责、领导信息、统计公报和决算编制说明等相关事项,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优化统计局外网布局和栏目设置,设立动态要情、统计公报、统计法规等8个模块,下设17个子模块,定期维护检索、下载和查阅等功能,确保各项统计工作及时有效向社会公众公开。不断加强对新媒体的利用,通过“广元新闻网”“广元日报社”“看广元”等平台,主动公开统计部门信息,解读统计政策,回复群众咨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科室、专职人员配备以及经费保障,明确编制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强衔接与沟通,及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及时向市政府办具体负责人员进行学习和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按月度将市政府信息报送要点及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至各县区、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及时转发市政府办关于全市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的通报。对照通报文件存在的问题,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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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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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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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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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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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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