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01-19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51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0条,其中政务动态603条,政府信息公开173条,办事服务44条,行业风采38条,专题专栏167条,党建工作72条。“广元建设”微博发布信息103条,“广元建设”微信发布信息2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0件准予部分公开;11件我局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已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日常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发布。各科室、局属单位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对广元建设微信公众号、微博做到与网站内容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全年增加工作人员1名,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定期对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予以通报,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全年接受市政府公开办等上级检查3次,整改相关问题12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26.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2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