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局官方网站(http://hb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39-3310501;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环保法定职能,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广元环保”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利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托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行权清单、财务预决算、环境监管执法等各类重点信息。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局官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79条,网站访问总量达90.09万余次。广元环保新浪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400余条,阅读量达510余万次,粉丝数为14918;广元环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75条,总阅读量达6.3万余次,粉丝数为7092。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建设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动态更新,并采用图文形式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0条,制作《一图读懂|广元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图读懂|广元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等,多样化解读率达100%。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未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共受理网络新媒体信访53件,其中书记市长信箱2件,局长信箱11件,微博论坛等新媒体4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线上申请11件,线下申请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现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审核机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建立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专人巡查和第三方软件监测,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优化局官网栏目分类,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提升网站可读性。规范新媒体建设管理,开设有“广元环保”政务微信和新浪微博账号,已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并落实《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元市环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制度》,优化人员分工,局属各科室、站、支队、中心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指导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指标体系,严格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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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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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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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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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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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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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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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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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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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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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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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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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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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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