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cng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邮编:628000,联系电话:0839-32657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体良好。向社会各界公布自然资源政府信息2765条,其中发布新闻信息1087条。政府信息中土地供应和出让信息44条,不动产登记信息1455 条,矿产管理信息51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23条,人事信息19条,财政信息12条,行政执法信息7条,回复群众投诉举报、业务咨询、政策措施解读信息12条,其他动态工作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6件,同比增加10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于2023年年初制定并印发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宣传及调研工作的通知》(广自然资办发〔2023〕15号)文件,建立了政府信息报送“三级联审”制度,即信息员审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严格政府信息报送审核、签发程序,并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同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真实、有效,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内容高质量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共设置一级栏目7个(机构概况、新闻中心、政府信息、政务服务、专题报道、党建工作和国土风采),设置二级栏目38个,三级栏目18个。建设运营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自然资源”关注人数达2161人,全年共计推送动态信息611条。
(五)监督保障。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由局信息中心承担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官方网站首页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39-3285917,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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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4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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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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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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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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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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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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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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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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