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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08-09 字体: [ ]

张建波代表:

您在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硬化利州区金洞乡到朝天区羊木镇和云雾山镇断头公路的建议》(第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硬化利州区金洞乡清河村到朝天区羊木镇金顶村公路的建议

因该段公路尚未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暂不具备硬化条件。下一步,我局一是将持续督促利州区和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尽早同步将该段公路纳入各自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二是将会同两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工作力度,全力争取上级建设补助资金;三是将全力协调两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辖区党委、政府沟通汇报,通过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力争尽早完成该段公路的硬化。

二、关于硬化利州区金洞乡清河村到朝天区云雾山镇金龙村公路的建议

该段道路在省交通运输厅的关心支持下,经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努力,全线已完成硬化并实现通车。其中,朝天境内段于2023年12月完成硬化;利州区境内于2024年5月完成硬化。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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