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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4-08-28 字体: [ ]

民建市委会:

你会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促进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形成统一思想认识”方面。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认真将开展好宣传工作作为做好托育服务发展的一项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牵头履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部门职责。一是借力广元海绵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及中国(广元)女儿节等活动,开展人口国情国策宣传。二是充分发挥广元日报、广元广播电台以及健康广元官微等各类媒体作用和市总工会、市妇联及市内各医疗机构等组织优势,广泛宣传孕期保健、科学育儿等知识。三是举办“放心托育、方便可及”等宣传主题的进单位、进社区、进广场义诊、宣传活动112场次,发放应知应会资料13万余份。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借鉴吸收你会的宝贵建议,持续借力发挥宣传工作的独特优势,着力推动国家人口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生育支持社会氛围。

二、关于“政策支持,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方面。

一是我委已严格执行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等系列政策措施。二是积极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生育服务登记流程,引导动员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参加国家提供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是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22〕30号)精神,鼓励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给予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病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依法依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持续为老年人群提供健康守护。

关于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和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的建议,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建议民政、人社等行政部门答复。

三、关于“结合实际,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在当前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确实需要加大财政投入,才能不断降低育龄人群生育养育压力,提升全社会生育意愿,真正推动生育政策落地落实。如: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近三年来,国、省、市、县(区)财政已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普惠性托位建设。下一步,我市将推动出台《广元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支持措施》,如:住院分娩执行政策性免费、实施新生儿育儿补贴项目、积极落实教育减负措施等。同时,我委将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一道切实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指导和鼓励企业与职工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全面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力争将以上支持措施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努力推动全市人口发展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四、关于“用好用活政策,构建社区托育服务支撑体系”方面。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20〕17号),推动提高托育机构城乡社区覆盖率,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够得到方便可及、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主动研判未来5-10年出生人口和分布情况,超前布局托育机构建设数量和规模。在项目布局上,对新出生人口较多的利州、旺苍等4个县区予以重点支持。在建设方式上,统筹运用公办公营、民办公助等模式,着力推动街道、社区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结合基层阵地建设,创新开展社区联办模式,推动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截至2024年7月,全市建成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91家,其中社区托育机构7家,总托位数近6188个,数量居全省前列。

五、关于“强化培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方面。

长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将其视为保障托育服务供给及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的核心要素,作为全面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的重点关键。一是将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列为年度工作要点中重点任务着力推动,做到工作有计划,计划有执行,执行有结果。二是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即将建成投运。已规划实施广元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依托市托育服务协会、川北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等师资,初步建立广元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标准和培训体系并实践推行。三是依托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开展托育行业再就业免费培训12班次,联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市托育服务协会等开展各类专业提能培训23场次。近三年来,培训托育机构从业人员1240余人次,其中取得初、中、高级育婴员资格316人。四是成功举办广元市婴幼儿托育服务技能竞赛及四川省促进托育行业发展、纾困解难十城百店巡讲等活动,取得了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四川赛区团体二等奖、川渝首届婴幼儿托育服务技能竞赛四川省第五名等荣誉,有力提升全市托育服务行业的质量和水平。

六、关于“加强综合监管,促进规范发展”方面。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托育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跟踪服务,促进托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服务。二是全面落实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工作要求,持续全覆盖、不留死角地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监督指导工作,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婴幼儿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建立多元协同监管机制,定期与不定期联合教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托育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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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任军,0839-3267734。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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