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广元市委:
贵单位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问题的建议》(第12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设组道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议
实施两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累计争取上级资金近3亿元,引入社会资本近5亿元,建成日处理能力700吨的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100吨的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累计建成垃圾收集设施(房、池、箱等)16643个,配备垃圾转运车410台(其中压缩式转运车辆125辆),建成垃圾转运站311座(其中压缩式转运站104个),朝天区建设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三级三分类”工作经验被住建部简报刊发。我市从2022年开始,将10户以上的聚居点配置垃圾收集点的要求列为工作推进重点,今年上半年印发《广元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规划到2025年,新增(更换)有盖垃圾箱桶和有棚垃圾收集点1.5万个,重点补足组道及10户以上居民聚居点垃圾收集点数量短板。
二、关于配置村级垃圾转运“小黄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区处理”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探索出具有地方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分得开、投得出、收得拢、运得走、处理好、保持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机制。动态调整、合理优化8个乡镇、17条生活垃圾收运站点、频次、路线,收运处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覆盖率达100%。我市为盆周山区,大散居、小聚居的特点比较鲜明,要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覆盖率,适当提高小型化收集转运车辆比例、满足偏远村组收运需求势在必行。近年来,我市已提出相关指导性意见,今年上半年,利州区采购容量0.5立方米的电驱动保洁车40辆,容量1.6立方米的油驱动垃圾清运车38辆,投放到乡镇用于前端收集。利州区小型垃圾清运车的投放运行,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提供有效参考。
三、关于开发农村垃圾“转运岗”的建议
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村级补助等落实专(兼)职保洁人员1.1万余名,行政村保洁员配备率达100%,农村保洁、收运、监管“三支队伍”得到充实。目前,我市农村垃圾“转运岗”没有进行单独设置,周边市州也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开发农村垃圾“转运岗”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在具备条件的镇村开展工作试点,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偏远农村转运方式。
再次感谢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我市在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建议中指出的分类不到位、收集不彻底、转运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抓好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质效。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苟明勇,联系电话:1878099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