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s://stats.cng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0907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广元统计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16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50条,主动向市政府办报送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共9件,全部及时分发到责任科室予以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重点领域公开,细致全面准确做好统计数据公开和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月度数据、数据解读、统计公报,及时公开统计数据;规范信息发布,完善“三级审核”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法实行“多人核验、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查,严格从源头上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照广元市统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上网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规定。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开设政策法规专栏,专题发布解读关于统计违纪违法处罚裁量办法的解读。设置广元普查专栏,记录广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大事记。持续完善市统计局外网栏目规范性设置,使网站栏目设置更贴切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并派专人进行监督。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监督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加强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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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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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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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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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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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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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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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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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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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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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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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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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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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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