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科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3111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法规、监管执法等信息,有效确保公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0条,其中官方网站发布1572条,官方微博发布17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464条,微视频号发布74条,今日头条发布80条,抖音发布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具体事项,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6个自然人和1个法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采编、审核、发布责任,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合法。2024年,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件数4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新增“新时代双拥”栏目,落实专人管理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巡查,联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形成多维信息公开矩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修订完善《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配备专人定期对门户网站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错漏。2024年,定期开展安全检测评估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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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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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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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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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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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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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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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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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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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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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9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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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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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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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