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广元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22229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元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有效助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坚持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保持实时更新,全年公开发布信息66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54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4条,局网站总访问量771921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法治广元”发布信息693条;通过微博账号“广元普法微博”发布信息296条;通过头条号“广元普法”发布信息230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量达到87059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点做好法律服务重大改革、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全年发布解读信息12条,更新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在线访谈各一期。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多项公开信息,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及时查收办理局长信箱收件等内容,全年共办理来信1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39项,办结率100%,群众诉求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畅通线上线下接收公开申请渠道,全方位接收申请。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答复群众留言等有关工作。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实施、法律援助等规范公开和政务数据共享,准确把握不同类型信息公开要求。三是严格规范审核及发布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真实、准确。将公文及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年度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一是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各类信息。每季度开展网络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对照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估结果,优化政务媒体栏目设置,搭建“我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建议”平台。二是推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加强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与运维管理,推进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同步更新,确保网站信息准确有序、信息发布精准及时。三是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增强规范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发布内容安全。二是加强日常巡检,综合运用网站管理平台、开普云监测平台,定期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错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网站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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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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