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http://swglj.cngy.gov.cn)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河南路广元传媒中心,邮编:628017,电话:0839—33050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广元文旅微博微信抖音及今日头条等载体,主动公开文化广电旅游政府信息6863条。其中我局共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报信息11条。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上发布信息454条。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推文1853篇,累计阅读量180W+,现有粉丝16W+;新浪微博共发布信息2662条,累计阅读1950W+,现有粉丝33.8W;今日头条共发布文章1301条,累计阅读量2630W+,现有粉丝1.6W+;抖音短视频共发布593条,累计播放量6512W+,现有粉丝8W。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4件,全部为咨询旅游相关数据,未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局网站信息审核管理,对县区文旅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等报送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官方网站信息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新媒体运营管理,提高内容策划和制作能力,推出更多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信息产品,如短视频解读、图文漫画、线上直播等,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传播力,始终保持各平台高频率、高质量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信息错情通报制度,对县区文旅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多次上报出现错情的情况进行通报,建立错情分析整改机制,要求责任单位(科室)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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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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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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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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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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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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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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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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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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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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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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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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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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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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