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现予以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39-3270880,邮编:628017,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32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市白龙湖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坚持“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效”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42条,旅游发展类信息11条,规划项目类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23条(含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专题专栏信息36条,旅游服务信息5条,其他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白龙湖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标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不定期组织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督促整改提升。健全完善常规信息公开“信息员、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信息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及时更新、内容真实、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三大板块,不断优化完善网站功能和内容体系,优化整合了原有网站栏目,对全站收索、在线互动交流、办事统计等功能进行了技术升级,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科室积极配合,落实专人,坚持做到政府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开发布。加强内部联络,实现日常动态信息、重大工作进展、经验做法等多种信息的及时收集报送。加大投入保障,与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强合作,定期对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根据有关部门工作提示,及时开展网站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网站安全规范运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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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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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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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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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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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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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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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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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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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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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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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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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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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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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