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799/2007-113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03-10-20 | 发布日期 | 2007-03-08 | 文号 | 广府办发〔2003〕7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府办发〔2003〕79号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广府办发〔2003〕79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今冬明春灾区
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我市部分地区多次遭受大风冰雹、暴雨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袭击,造成房屋倒塌、农田冲毁、城镇内涝、人员伤亡以及交通、通讯、供水、电力中断,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和影响。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安排好今冬明春灾区群众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今冬明春灾区群众生活安排的重要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的 血肉联系,关系到灾区的社会稳定。因此,要将这项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冬明春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扎实。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二、深入调查,核实灾情,逐户落实措施
各县、区要组织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深入重灾地区调查研究,核定灾情,制定做好恢复重建和安排灾区群众生活的具体措施。乡(镇)要组织力量,领导带队,分片包干,深入灾区和农户,逐村逐户了解群众生活情况,对重灾户、倒房户、灾区困难户登记造册,
逐户研究恢复重建、生活安排、解决困难的办法和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想灾民之所想,急灾民之所急,解决好恢复重建和今冬明春灾区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积极筹措资金,落实配套政策
为努力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和安排好灾民今冬明春生活,除上级安排的救灾资金外,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套一定数额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救济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及时落实到受灾户。国土、林业、城建、财税等部门要制定恢复重建的优惠政策,简化有关手续,减免相关税费,特事特办。县区、乡镇必须做好规划,精心组织,按照统一要求,通过领导结对帮扶、集体帮扶、灾民自筹、群众捐钱捐粮和帮工帮料等措施,重点帮助住房全倒户、必须搬迁的危房户等无家可归受灾群众重建住房。新建住房至少要求建成砖木结构的平房,建房还要与避灾、绿化、发展多经相结合。乡镇、村组干部要从房屋的选址、设计、用料、修建、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恢复重建质量。各地要在春节前使所有无家可归受灾群众搬进新居,决不让一户受灾群众春节无房住,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民政部门要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突出重点,解决好贫困灾民吃、穿、住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民政、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冬令缺衣少药地区的送温暖活动;收到的捐赠衣被要及时发放到重灾区,帮助最困难的受灾群众越冬。
四、进一步做好生产自救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帮助、支持群众广辟增收门路,努力增加收入。要做好已种蔬菜的田间管理和上市蔬菜的储存、销售等配套服务工作;继续抓好“小秋收”,发动群众采集野生药材、野生油料、野生果类等;
要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安排贫困灾民就地、就近参与劳务活动,动员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收贫困灾民务工;要大力抓好养殖业,帮助灾民养好生猪、牛羊、小禽畜;以工代赈项目要安排灾民务工;同时,要做好小春播种准备工作,抓住季节及时播种。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