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10-0070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发布日期 | 2010-05-13 | 主题词 |
马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决定建设市城区便民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
5月11日下午,市长马华主持召开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市城区便民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有关事宜,审定通过了《强力整治汽车经营行为规范发展汽车专业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市城区便民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是我市低碳重建、低碳生活、低碳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和实践,同时也是缓解我市城区交通拥堵、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健康城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积极举措。会议决定:一是按照“先行试点,后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市城区建设便民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先以市城区嘉陵片区为中心,辐射其它片区组团,再逐步向有条件的县区推开;二是在市城区先期投放自行车1000辆,规划30个站点,每个点投放20至50辆自行车;三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建设便民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会议要求,要着眼长远,科学设计,力求做到“少花钱、高起点”,真正把好事办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赢得全社会支持;进一步细化方案,适时组织实施。
会议决定,对市城区汽车经营行为和汽车专业市场进行强力整治和规范发展。通过强力整治市城区汽车经销商无序经营状况,加快培育专业市场,引导市城区汽车专业市场规范发展,着力提升汽车专业市场的区域化综合竞争力。会议要求,要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激励,政府引导、市场动作,逐步规范、集中发展”的原则,重点整治利州东路(西起转盘十字路口、东至雪峰路口沿街两侧路段)以及非规划街区从事汽车机动车(含摩托车)销售、维修、装饰、洗车等业务,重点建设川港汽车城和通大道汽车市场等专业市场以及沈阳街、南京街、则天北路等汽配经营及美容街区,在城市进出口建立汽车园区,引导业主迁入汽车专业市场和规划街区集中开展经营活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元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