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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799/2014-0055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4-09-0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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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

 

王菲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2014年末全市新农保和城镇居保制度合并实施


    本报讯(记者杨霞)昨(5)日下午,市长王菲主持召开六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到2014年末,在全市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关于个人缴费档次,在原100-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档。关于政府补贴。在原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档增加10元;对增设的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的政府补贴分别为100元、120元、160元。关于政府代缴社保费对象范围:由原“重度残疾人”扩大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指独子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标准仍为100元/年·人)。
    办法提出了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制度。丧葬补助金标准=1000元×本人正常缴费年限÷本人应参保缴费年限,所需资金按市、县区3:7财政负担,据实结算。补助待遇与应参保年限和正常缴费年限挂钩,突出了“早参保、不断保”的激励机制,更有利于组织参保,推进“全民社保”。同时,解决了原制度内容缺失和冒领基金难以追回的弊端,从而使城居保制度更加完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审定首届“广元名师”的请示》,今年2月,首届“广元名师”评选工作启动,全市共计106名教师参与首届“广元名师”申报评选,6月底至7月中旬,市教育局成立了市名师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核实申报材料、随堂听课、答辩、调查了解、集体评议,最终拟定评选首届“广元名师”73名。
    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防汛、地质灾害防治、食品安全等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节假日期间带班市领导和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一把手”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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