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14-0055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发布日期 | 2014-12-12 | 主题词 |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元市农村客运价格调整方案》
20日起全市农村客运价格调整
本报讯(记者 杨霞)10日下午,受市长王菲委托,常务副市长陈泉主持召开六届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元市农村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决定从本月20日起,全市客运价格按照普通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调整客运价格,平均上调3元/票。
据悉,我市现行的农村客运价格是2005年按照全省统一运价标准制定的,至今有9年未调整,但燃油、人工等费用逐渐增加,农村客运班车客运运行成本发生变化。
这次简化农村客运价格类别,不分客车车型,按照客车等级简化农村客运价格类别,价格类别由原来的18个简化为“普通级、中级、高级”3个。
高级客车中三级以上等级路、三级以下等级路的现行运价分别为0.21元/人千米、0.22元/人千米,分别上调为0.3元/人千米、0.32元/人千米;中级客车中三级及以上等级路、三级以下等级路的现行运价分别为0.18元/人千米、0.19元/人千米,分别上调为0.27元/人千米、0.29元/人千米;普通级客车中三级及以上等级路、三级以下等级路的现行运价分别为0.15元/人千米、0.16元/人千米,分别上调为0.24元/人千米、0.26元/人千米。
农村客运价格由基础客运价格、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客运票价=营运客车分类运价标准x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据悉,因我市部分农村班车客运票价已自行上涨,大多数班线实际票价接近拟调价格,个别班线高于拟调价格,加之农村公路改扩建后部分线路营运里程缩短,按本方案实施票价调整,全市470条农村客运班线中,客运票价上调的有357条,平均上调3元/票;基本维持当前实际票价水平的有107条;因票价不合理应下调的有6条。
同时,短途(计费里程30千米以内)农村客运票价和非等级路农村客运票价原则上按农村客运分类价格标准测算核定,若核定票价执行确有困难的,起运价标准可适当放宽,具体由所在县区发改、物价、交通运输部门核定。省际、市(州)际、高速公路、超长客运的运价标准不做联动调整,其定价方式、浮动幅度、油运价格联动办法仍按现行运价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指出,之前因农村客运价格低的原因,目前已停运班线45条,退出农村客运市场的客车有115辆,致使农村运力投放不足。各县区交通部门、客运企业对已经停运班线客车,要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确保正常通行,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农村客运价格政策,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客运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政策混等混级执行客运票价以及乱涨价、乱收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加强客运市场整顿,打击非法营运,确保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