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00649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6-06-01 | 发布日期 | 2016-06-08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6〕3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转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16〕33号
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6﹞4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