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0212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6-12-08 | 主题词 | 青年干 公寓 |
为解决市本级青年干部居住问题,我市正在修建青年干部公寓,共计168套,其中一期暂定40套。青年干部公寓租金参照青春创业苑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每平方米 每月5.5元,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对于青年干部公寓何时可以申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具体申请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公寓标准为每套60平米左右,两室一厅,原则上每间卧室住2名青年干部(博士研究生1人可住1间)。按照适当高于高校学生宿舍的标准要求,每套公寓均配备有双层床、沙发、茶几、20英寸电视机、抽油烟机、燃气灶等家具及电器。申请条件:未承租公租房;35周岁以下无房单身;申请入住青年干部公寓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医院、学校);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单身或独居;本人及其父母在市城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租房,住房困难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