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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0770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7-01-22 发布日期 2017-02-04 文号 广府办函〔2017〕11号
有效性 失效或废止 主题词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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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广府办函〔2017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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