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2017年我市七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详情
索 引 号 008453602/2017-1009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日期 2017-02-09 主题词 房地产 去库存 2017年
【字号:
打印

2017年我市七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2017年,我市将采取多种措施力推去库存:一是落实执行好《广元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房地产库存实施方案》。二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住房消费观念,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三是进一步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研究制定广元市主城区房屋征拆与补偿政策与集体土地货币安置办法,确保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四是建立“一站式,展销型”房产超市和房屋网上交易平台,为棚户区改造、旧城危旧房改造征收、征地拆迁等货币安置补偿征拆户提供优惠购房平台,为所有购房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的安全购房环境。五是科学调控市场供应,做好年度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优化开发用地供应结构。对符合调整规划的项目,加快规划调整审批备案工作,引导开发企业转向康养、教育、文化、旅游等综合性、公益性开发。六是积极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引导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企业向租赁业务发展,推进规模化经营。起草制定我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有效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七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专项整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