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7-29581 | 公文种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16 | 主题词 | 预算草案 |
2017年2月7日
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元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元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宏观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发展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三个一、三个三”战略体系,采取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财政圆满完成收支目标和改革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稳中有升。面对“营改增”试点扩面、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等因素对财政增收的巨大影响,全市各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难攻坚、创新举措,依法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05661万元,为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2.5%(同口径)。其中,税收收入实现241475万元,同比增长4.6%;非税收入实现164186万元,同比下降0.4%。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63784万元,为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0.1%。
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认真贯彻“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财政工作方针,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300912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增长9.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70239万元,为预算的98%,同比增长8.5%。全市民生支出实现1576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8.5%,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499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1.7%,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收支预算执行总体平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941279万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等2941279万元后,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43707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转贷县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等1437073万元后,市级财政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用于白龙湖沉船事故应急处置68万元,未动用部分2932万元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2196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6800万元),为预算的113.9%,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入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01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41540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74762万元),为预算的98.5%,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年终结余等601244万元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07682万元,为预算的123.7%,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入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37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77655万元,为预算的96.5%。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转贷县区、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年终结余等337968万元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6346万元,为预算的101.8%,加上级补助57447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379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38266万元,为预算的61.4%。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24055万元(为上级补助“三供一业”专款结转下年支出)。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4248万元,为预算的102.7%,加上级补助18355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2603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3904万元,为预算的17.5%。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18355万元(为上级补助“三供一业”专款结转下年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655554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年滚存结余596021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5157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677894万元,为预算的103.4%,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市滚存结余573681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470403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年滚存结余414457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84860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517890万元,为预算的110.1%。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市级滚存结余366970万元。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决定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按照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委员会的初审意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反馈满意率100%。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不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政管理规定,规范理财行为,约束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财政政策信息。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以脱贫攻坚、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财政监督检查等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财政管理相关制度。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科学理财机制。改革完善财税体制,出台《广元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财税体制改革方向。规范市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配关系,切实增强开发区自主发展活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制订《广元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审、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变动、资金审批、财政决算等具体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设立工业发展、应急转贷、创业创新、返乡创业等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8.5亿元。推动财政金融互动,加大融资担保财政投入,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小贷新型银担合作,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储备PPP项目60个,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7个,开工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36.4亿元;2个PPP项目纳入国家第三批示范项目,3个项目纳入省级首批示范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全省率先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市级44个预算项目、17.13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5个部门进行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全面完成“营改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
三是坚持精细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8.5%。修订《广元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上线运行市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平台,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撤并专户9个。公务卡改革、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作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全市评审项目2029个,送审金额88亿元,审减金额11.27亿元,审减率12.8%;全市实现政府采购额7.6亿元,节约资金0.9亿元,节约率10.63%。组织开展财政涉农及精准扶贫资金、严肃财经纪律等专项监督检查8批次,检查资金1.85亿元,及时整改0.56亿元,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全市财政重点保障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强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53.1亿元,着力保障全市20个专项扶贫方案实施。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28.22亿元,用于脱贫攻坚15.7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土地治理项目7个、产业发展项目36个,建成高标准农田6.83万亩;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医疗兜底和疾病筛查、慢性病治疗,支持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村医能力提升培训,建立县区级教育、医疗扶贫救助基金和村级产业扶持基金,基金规模2.2亿元,受益贫困人口2.87万人;开展扶贫资金股权量化试点,贫困户股权量化人均超过1000元,优先股收益分红人均达250元以上;补充壮大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4.5亿元,累计向3.4万贫困户提供扶贫贷款13.3亿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支持美丽新村建设,保障村级居委会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
二是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5.8亿元,全面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落实落地,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建设;设立工业发展、应急转贷、创业创新等基金,切实为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5.6亿元。安排0.6亿元,支持构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新兴业态,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安排0.8亿元,保障对外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等重大活动。安排农业发展资金、兑现种粮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3.96亿元,实施现代农业、千亿斤粮食等项目,大力推进“6+1”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全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到位中央、省各类建设资金57亿元、新增债券23.18亿元、盘活存量资金2.2亿元,市、县区财政筹措31亿元,全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投入25.03亿元,推进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旅游线路建设。投入1.6 亿元,推进大中型水库建设。投入1.01亿元,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支持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投入8.39亿元,推进征地拆迁和安置还房建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0.3 亿元,推进三江新区建设。投入0.28亿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农村宽带建设。
四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切实保障民生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57.6亿元。省市十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大事预算执行123.4亿元,同比增长20.6%。
支持强化医疗和社会保障。投入56.9亿元,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城市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和能力建设,落实贫困人口就医“十免四补助”和八个100%政策。提高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确保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特殊群体补助等政策兑现。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享受范围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支持劳务品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促进就业创业活动。
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投入38.6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7.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0%;兑现“三免一补”、贫困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支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造薄弱学校259所,新建及改扩建校舍5.75万平方米,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706套;落实公办高中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
支持文化体育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投入4.1亿元,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成234个村文化室、144个村文化院坝。支持完成千佛崖保护修复工程。支持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体育赛事和省运会残运会特奥会等筹备工作,推动全民健身。投入1.2亿元,支持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16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深入推进,收支规模继续扩大,支持发展更加有力,民生保障显著增强,实现了财政改革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上述成效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及代表委员们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个别县区财政运行困难;政府债务潜在风险逐步加大;财政保障能力需进一步增强,财政支持发展方式需进一步创新;资金统筹整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预算公开工作与公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财经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编制好2017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始终保持专注发展战略定力,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发展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实施“三个一、三个三”战略体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在从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上迈出新步伐。
(一)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38099万元,增长8%;加上级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28125万元、上年结余95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72万元、调入资金3206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040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930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47501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5017万元,增长1.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538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721万元、上年结余6391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5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1577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1577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32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4055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660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60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4707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894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242万元,加上年结余573681万元,年终累计结余569439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77533万元,增长8.4%;加上级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2000万元、上年结余95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00万元、调入资金2862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057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65503万元后,收入总量为32487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872万元,增长11.5%。
2017年市级财力安排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保基本运转。人员经费按政策和标准足额预算,部门运转经费全额保障。二是保民生保重点。安排民生和省运会、残运会场馆建设等重点支出2.8亿元,同比增长8.6%。三是保政策配套。安排市级财政应负担各类政策性配套资金4.3亿元,同比增长6.8%。四是保脱贫攻坚。安排扶贫专项资金0.9亿元,同比增长45%。五是促经济发展。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4亿元,同比增长1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992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657万元、上年结余6391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246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5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1377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377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9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8355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017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7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492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291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7995万元,加上年结余366970万元,年终累计结余338975万元。
以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除涉密单位外,市级83个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一并审查。
三、关于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全市各级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落实好本次人代会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聚焦预期目标,全力抓好增收节支。坚持抓发展促增收,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加强收入管理,提升收入质量。努力争取中央、省各类专项建设资金、新增债券资金,推动川陕革命老区相关政策项目尽快落地。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二)聚焦“三大主战场”,全力助推经济发展。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脱贫攻坚政策支持,严格按预算落实市县财政资金,实行扶贫资金预拨制度;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完善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以及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补充机制,壮大县级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好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加快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足额预算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紧盯交通、市政、环保、康养等重点领域做好项目推介;积极争取并用好新增债券资金,为重点项目开工和后续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强化三江新区建设资金要素保障。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壮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债权融资、财政补助协调联动,支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支持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支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等技术和模式;支持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发展;支持发展农业新兴业态,充分发挥区域品牌优势;支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生态康养旅游、大数据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
(三)聚焦民生保障,全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民生资金,扎实推进省市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实施;着力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发展,确保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强化社会保障。充分发挥财政兜底职能,确保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落实低保兜底扶贫政策,逐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落实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全额代缴政策。
(四)聚焦机制创新,全力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营改增”、普遍降费等政策,稳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落实见效。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农村路、水、电、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探索由发展资金变为引导基金、由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由资金补助变为股权投入等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基金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发展领域。加强财政金融互动,通过贷款奖补、分担贷款风险、健全担保体系等方式,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
(五)聚焦制度治理,全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坚持依法理财,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化解,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举借债务,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等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加强财政评审管理,将预算、决算、重大项目财政财务监管、征地拆迁补偿、政府采购预算等纳入评审范围。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大会决议,认真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理财,保持定力、敢于担当、充满激情,为加快推进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