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5126761X/2017-1596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布日期 | 2017-02-22 | 主题词 | 市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基本情况
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市残疾人联合会总编制19名,其中:其他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其他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固定资产总额28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等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起草、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按规定收取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证书。
(八)协助县(区)党委考察残联领导班子和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指导和管理扶残助残社团组织。
(十)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一)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11.9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94.82万元增长50.9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11.9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94.82万元增长50.99%。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7.8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4.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9.93万元,公用支出35.0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79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其中: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与上年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2016年预算持平。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