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22 | 主题词 | 预算 |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其他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领导干部超编1人),其他事业人员16人。固定资产总额19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拟订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市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四)制定政务服务各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五)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六)负责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七)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96.2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72万元增长20.9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96.2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72万元增长20.92%。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4.7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79.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4.49万元,公用支出65.2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916.5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制度,控制接待标准,限制陪同人数,压缩接待经费开支。2017年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车改革。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