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452/2017-0246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22 | 主题词 | 部门预算 |
广元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档案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3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5名。在职人员总数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2人,其他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7人。固定资产总额17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制定全市档案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科研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对本市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全市档案宣传、档案教育以及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市档案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保管和利用;采取各种形式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
(六)组建全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立档案信息收集、存储、检索、传播交流网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23.8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31.34万元下降1.1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23.8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31.34万元下降1.19%。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8.1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2.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7.25万元,公用支出75.4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21.1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档案馆数字化设备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4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减少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