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620/2017-0794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移民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22 | 主题词 | 2017年 预算 公开 |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总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其他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其他事业人员6人(领导干部超编),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0人。固定资产总额420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三)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五)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七)负责并协调市政府对外友好城市建立后的相关工作。
(八)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担广元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34.0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765.64万元下降87.67%;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34.0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765.64万元下降87.67%。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20.9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93.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0.56万元,公用支出223.1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40.3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3万元。其中: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较2016年预算11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8万元,较2016年预算14.5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