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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807/2017-1916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质监局
发布日期 2017-02-23 主题词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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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总编制205名,其中行政编制95名,其他事业编制110名。在职人员总数165人,其中行政人员91人,其他事业人员74人;退休人员54人。固定资产总额687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织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三)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四)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

(五)负责全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协调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

(八)负责全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战略。

(九)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国家统一推行的其他认证认可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与质量监督相关的检测技术机构、认证中介组织及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

(十)依法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质量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有关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质量仲裁检验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承接各类委托检验;依法受理各类仲裁检验;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检验管理体系。

(十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承担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考核、咨询和服务工作。

(十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工作,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456.0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753.2万元减少7.9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456.0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753.2万元减少7.92%。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4.3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042.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97.26万元,公用支出345.11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413.6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81万元,其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设备购置费12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办公设备设施采购20万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设备购置费35万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办公及专业设备购置12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昭化分局办公设备购置费1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朝天分局办公设备购置费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1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1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42%,主要原因是根据《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检查标准及内容》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监察局 广元市审计局 广元市接待办转发《四川省财政局 四川省监察局 四川省审计局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严格要求执行,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017年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公车运行维护制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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