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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7-2963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2-23 主题词 支付中心 预算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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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总编制2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8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配合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明细核算。

(二)协助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对市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审核支付凭单及付款凭证,具体办理财政支付业务。

(三)按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为预算单位设立支付总账表。

(四)定期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算账务,向市财政局报告财政资金支付情况。

(五)建立财政资金管理系统、汇总资金的管理和清算情况,负责财政支付系统网络建设。

(六)受预算单位、商品供应商或劳务供应商的账务查询等事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98.3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00.82万元下降0.4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98.3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00.82万元下降0.49%。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5.1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32.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2.33万元,公用支出50.0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6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15.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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