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56/2017-1517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24 | 主题词 | 预算公开 |
一、基本情况
市航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总编制13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5名,其他事业编制97名。在职人员总数1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2人,其他事业人员89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2人。固定资产总额65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上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水上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船只管理,船舶装运危险物和防污水域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三)查处船舶、船只违法行为,船舶污染水域事故,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保障水上交通安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航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38.1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98.26万元下降9.4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38.1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98.26万元下降9.43%。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下降13.1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33.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1.52万元,公用支出192.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04.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1.3万元,其中:市航务管理局机关海事执法服装购置经费15.3万元;广元航道段服装购置经费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3万元;苍溪航道段服装购置经费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规模及相应标准等措施。2017年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运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