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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0950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7-02-24 主题词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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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总编制258名,其中行政编制11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0名,其他事业编制90名。在职人员总数205人,其中行政人员10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5人,其他事业人员5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6人。固定资产总额143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厅局发送市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一)督促落实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十三)负责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推进全市依法行政中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作用。

(十四)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48.4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55.99万元增减少6.7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48.4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55.99万元减少6.79%。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22.9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06.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2.62万元,公用支出284.2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241.5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6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61%,主要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16年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2万元,略低于上年水平。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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