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84229502/2017-0001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统筹委 |
发布日期 | 2017-02-24 | 主题词 | 2017预算公开 |
一、基本情况
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其他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10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国家、省统筹城乡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调查研究和辅助决策工作;
(三)负责改革方案、政策及实施计划的研究、起草工作。
(四)负责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五)负责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与国家、省及市级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
(六)负责三江新区规划建设辅助决策、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统筹城乡工作领导小组、市三江新区规划建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6.2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81.08万元增长74.6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16.2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81.08万元增长74.62%。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26.09%,主要是职能及人员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2.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8.37万元,公用支出34.3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53.5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要求执行,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接待费用;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