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7-297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27 | 主题词 | 部门预算 |
一、基本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共有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6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级部门之间及市级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各县区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指导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区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07.18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50.93万元下降9.7%;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07.18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50.93万元下降9.7%。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3.6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81.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8.61万元,公用支出62.7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25.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2015年基数较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52.6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扶贫攻坚任务加重。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