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7-2982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27 | 主题词 | 部门预算 |
一、基本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其他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固定资产总额240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提出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各县(区)、乡镇和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挂职及安置事项。
(三)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及党外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
(五)综合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执行(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六)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了解反映犯有严重错误干部的审查和调查工作等。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组织市管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40.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3.31万元增长18.38%;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40.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63.31万元增长18.38%。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3.4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45.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7.22万元,公用支出118.59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94.5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20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8.6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6.3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三公”经费控制力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80.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